1月23日,四川众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邦股份)回答了深交所的首轮问询函。2月4日,深交所再发二轮问询。
从此次募投的目的来看,众邦股份拟将募资大多数都用在扩产。而在期内基本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呈现下降的前提下,公司募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遭到监管问询。
众邦股份主要是做研发、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学品,产品有金刚烷系列和炔醇系列新产品。金刚烷系列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金刚烷、盐酸金刚烷胺、3氨基金刚烷醇等,应用于分子筛、医药中间体、光刻胶和特种燃料等领域;炔醇系列新产品主要为己二醇,应用于硅橡胶、熔喷布、电镀助剂等领域。
从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众邦股份来自金刚烷系列和炔醇系列新产品构成,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5.00%。
从业务结构看,众邦股份的主要营业产品发生过较大变动。报告期内,公司来自金刚烷系列营收占当期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8.47%、67.07%、46.59%和43.18%。另一边,公司炔醇系列新产品收入及占比大幅度的提高,报告期内该业务占主营业务比重分别为0、31.08%、50.12%和54.91%。
众邦股份表示,公司自产的炔醇系列新产品于2021年开始实现销售,包括己二醇、己炔二醇等。公司自2021年2月开始投产,第三季度开始规模化量产,当期生产和销售时间比较短,营收规模较小。2022年受市场需求及竞争方面影响,该业务收入出现大幅度上升。2023年1-6月,己二醇销售价格自2022年3月-2023年1月,销售价格逐月上涨,2023年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己二醇销售价格总体处于高位且销售规模较大。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众邦股份实现盈利收入分别为8951.74万元、2.93亿元、5.16亿元和2.8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42.36万元、1228.92万元、9123.26万元和6016.8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4.79万元、1129.76万元、9411.84万元和5875.91万元。
营收、净利增长的同时,众邦股份的毛利率也出现了大幅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毛利率分别是19.70%、21.54%、40.12%和41.09%,三年六个月的时间提升了21.39个百分点。
除了大幅度波动较为特殊外,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5.62%、25.45%、21.75%和20.07%。若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相比,众邦股份不仅自身毛利率大幅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并且毛利率走势与同行相背。
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首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众邦股份说明,金刚烷系列新产品毛利率2020年、2021年大幅低于可比公司、2022年大幅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发行人是不是真的存在毛利率大幅度地下跌风险;与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
众邦股份表示,发行人与民祥医药毛利率差异问题大多为生产组织形式、循环体系、停工损失及规模效益等。公司与联盛化学和元利科技可比产品毛利率具有一定差别,主要系产品品种类型及相应下游应用领域存在比较大差异,加之2022年公司己二醇产品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所致,具有合理性。
另外,依据招股书披露,经初步测算,众邦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区间为5500.00万元-6500.00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50.00万元-5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0.00万元-450.00万元。
对于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下降的原因,众邦股份认为主要系新竞争者鑫盛通加入,基本的产品己二醇竞争加剧,产品营销售卖数量和单价均会降低;己二醇主要客户诺力昂化学品(宁波)有限公司投资生产基地建设以扩大有机过氧化物产能,2023 年上半年提前生产备货,采购了较多己二醇,第三季度采购较少等。
尽管营收规模逐年增长,但众邦股份的研发费用却并未明显跟上,相反还出现了一定的缩减。
报告期内,众邦股份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84.93万元、880.85万元、2007.56万元和506.38万元,研发投入占当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2.07%、3.01%、3.89%和1.75%。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率较2022年末下滑过半。
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65%、3.33%、3.40%和3.61%,明显高于当期众邦股份的研发费用率。
众邦股份表示,2020年、2021年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中等水准主要系:该年度公司专注于新生产线建设和原生产线扩产技改,工艺研发及新产品研发相关的研发投入相对较少;可比公司中民祥医药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而其他可比公司及发行人均为精细化工产品,民祥医药由于其产品及行业特性,拉升了同行业研发费用平均水平。
另外,在专利数量方面,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众邦股份拥有17项发明专利和15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15项发明专利。
而截至2022年末,同行可比公司联盛化学、元利科技、正丹股份分别拥有发明专利25项、26项和20项。在研发费用率与发明专利低于多数可比公司的情况下,众邦股份的核心竞争力成色受到多重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众邦股份及子公司存在多项行政处罚,或有几率会成为公司上市之路的“拦路虎”。
详细来看,2020年3月19日,因“正压防爆配电柜门因减压阀和电子排气阀动作失效发生形变损坏”,兴富邦贸易被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4.2万元。
2020年4月9日,因“氢气探测报警控制器故障,未正常使用”,大洲贸易被泸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5万元。
2020年8月12日,因1,雨水坑焊补消防管线电焊动火作业票危害辨识不全。2,消防水泵房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不满足IP55等级要求。3,金刚烷车间萃取釜 R1301A/B 电机防爆等级为 Exd II BT4,不符合涉氢环境防爆要求”。其中第一项,大洲贸易被泸县应急管理局给予警告,处以罚款0.8万元;第3项行为被泸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万元;合并给予警告,处以罚款3.8万元。
2020年8月14日,因众邦股份车间1509B反应釜搅拌器未采用防静电皮带、溴素卸车处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等,泸县应急管理局对众邦股份处以警告、罚款3.60万元。
2020年8月20日,因“无组织废气监测项目中‘苯’最大浓度不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限值”,兴富邦贸易被泸州市龙马潭区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47.8万元。
2020年9月18日,因多项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兴富邦贸易被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3万元。
2020年11月9日,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大洲贸易被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6.5万元。
2020年11月11日,因现场涉及临时用电作业,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及作业证编号’未填写。受限空间与系统管线的隔离采用的阀门隔离与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的隔离方式不符。部分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缺失。兴富邦贸易被泸州市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5万元。
2021年1月7日,因众邦股份原材料库2号库内部的尿素、氢氧化钠等垛位与墙壁之间的安全间距不满足50CM要求,硝化剂有调节阀但无法投用,无流量计等,对众邦股份处以警告、罚款12.00万元。
2021年4月27日,因众邦股份氯气站称量区3名工人在对氯气泄压罐顶部法兰进行检修时有白烟冒出,3 名工人未佩戴防毒面具,未对氯气缓冲罐进行清理洗涤置换、取样分析等,对发行人处以警告、罚款1.00万元。
2021年7月30日,因泰邦科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未发现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应急池的管道高出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管道、未发现雨水管网切换阀存在渗漏,致使初期雨水囤积于收集管网并经切换阀渗漏到外环境,对泰邦科技处以罚款1.00万元。
2021年11月3日,因众邦股份氯气站液氯储槽液氯出口管道采用角钢做硬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氯气站液氯储槽周围围堰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对发行人处以罚款3.00万元。
2022年4月7日,因泰邦科技甲苯、丙酮物料卸车区围堰设置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对泰邦科技处以罚款4.50万元。
2023年6月20日,众邦股份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因1名作业人员在清洗乙炔发生器内电石残渣时受伤,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泸县应急管理局对众邦股份处以罚款65万元,对副总经理朱晓鹏处以罚款6.98万元。
经统计,上述行政处罚合计金额超过160万余元,尽管公司方面表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及时整改并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罚款。但如此多数量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然暴露出公司内控存在很明显瑕疵。